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闽招委〔2009〕 7号
关于做好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教育要先行”这一主题,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办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为目标,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平稳推进高考改革,不断提升招生管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有序,为加快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现就做好2009年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今年我省实施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接轨的新高考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后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要求,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命题、考试组织、答卷评阅等各项工作,确保新高考方案平稳实施。
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周密布置,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高考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应加强试答卷存放场所的规范、程序化验收及安全保密工作,重视对考点网上巡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重点加强对高考外语听力测试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考试期间网上巡视和外语听力测试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各地特别是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提早着手,研究制订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预防暴风雨和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破坏等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确保高考安全、规范进行。
二、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
在多年试点的基础上,实行新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省教育厅、省高招办要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加强调研,认真制订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考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的填报方式、时间、办法及录取工作流程。录取期间要向高校提供翔实的生源分布信息,加强沟通,以利于高校合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和调增招生计划,同时注意做好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投档录取工作。各有关高校要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的新要求,从改革大局出发,认真修订有关录取规则,主动配合省高招办招生录取进度,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有关的政策、规定与方案,积极做好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为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创造健康、宽松的环境。
经教育部批准,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进行高职单独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要加强学习调研,认真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在考试内容、考核方式、录取标准等方面注意把握导向、体现特色,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吸引高考考生积极报考,积极探索,认真总结,为我省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积累经验。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绝对安全
考试安全是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把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试(答)卷的运输、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等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杜绝失、泄密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试(答)卷安全保密高招办主任负责制,逐级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人,确保试(答)卷运输、保管等环节的绝对安全。要在考前组织开展安全保密专项检查,由当地国家保密部门牵头,公安部门参与对每一个启用前的试(答)卷保密、保管室进行检查验收,并颁发允许使用的文函证书,确保所有试(答)卷保密室建设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监控设备运转正常。对于没有通过验收,又未能在存放试卷前整改合格的,由设区市招委会指定邻近县(市、区)的保密室作为保密材料存放点。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要在当地招委会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人员从快从严查处。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应急时工作预案能立即启动并有效运转。要建立并落实有效的值班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四、以打假治乱为重点,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省教育厅要重点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未经省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加强民办高校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警示宣传和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招生预警制度,在招生录取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阳光高考”平台,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题预警教育和政策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避免蒙受损失。
五、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
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招生管理工作,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考高招工作的满意度。要按照“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积极运用教育部开通的“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和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省教育厅须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加强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予以备案,并正式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